關于進一步加強通用航空航油保障的通知
華東地區各運輸(通用)機場:
截止目前,華東地區共有頒證通用機場 55 個,其中 A類通用機場 31 個(A1 類 22 個,A2 類 9 個,A3 類 1 個),B類通用機場 23 個。為深入貫徹落實民航局“真情服務”工作要求和“一二三三四”民航總體工作思路,推動運輸通航兩翼齊飛,切實解決通用航空航油保障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運輸機場內通用航空航油保障
對已開展通用航空運行或擬開展通用航空運行的運輸機場,請機場公司主動與通航企業聯系,了解通航企業航油保障需求,本著資源共享的原則,積極與中航油華東公司聯系,做好航油保障工作,為駐場通航企業提供全油品、全流程和規范化服務。
二、通用機場內通用航空航油保障
對未建設航油保障設施的通用機場,機場公司應根據通用機場發展規劃,因地制宜建設航油保障設施,解決通航企業自行提供航油運輸、儲存帶來的困難。對已建航油保障設施的通用機場,機場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完善航油保障設施,滿足通航企業航油保障需求。
三、建議
經了解,通用機場內已建成的航油保障設施大部分為撬裝式加油裝置,部分通用機場利用撬裝式加油裝置為通航企業提供航油保障。也有部分通航企業租用機場撬裝式加油裝置為自己和其他通航企業提供航油保障。當前,通航航油供應普遍存在混儲混用現象,不同生產廠家、不同生產日期的不同批次產品大規?;靸?,無質量檢測環節,極易造成油品質量失控,導致不安全事件發生,且無法尋根溯源。因此,對未建航油保障設施的通用機場,建議依托中航油華東公司供應網絡,與中航油華東公司簽訂保障協議。對已建航油保障設施的通用機場,建議將航油保障設施出售或出租給中航油華東公司,由中航油華東公司提供航油保障服務,切實解決航油運輸、儲存、加注帶來的安全風險。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2019 年 12 月 30 日